关切一:武汉市籍机动车必须安装电子标签
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我中心所征收的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具有一定强制性。根据规定,武汉市籍机动车应当安装电子标签,通行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应当缴纳通行费。
关切二:法院对车主提前补缴行为将不予强制执行
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前段时间,网上曾出现过“法院判路桥中心败诉”的消息,其实并非这样,而是车主在法院强制执行前补缴了欠费,法院根据违规行为消失,依照程序作出了“不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并上网进行公示。
关切三:逾期未补缴的会被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我中心属行政事业性单位,是法定征收机构,具有行政执法权,具体负责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负责通行费缴纳,以及电子标签安装使用等情况的行政检查,并对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的车主误以为我中心不具行政执法权,对稽查不予理睬和配合,等到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如梦初醒。
在此提醒市民,对于这次公布的100个欠费车辆及车主,逾期未补缴的,会被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