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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ETC汇款名称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6  来源: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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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4年6月4日起,天津市高速公路ETC汇款账户由原单位名称“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变更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原账号、汇款行不变。
  汇款账号:240501040022557
  收款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世贸支行梧桐大厦分理处
  行号:103110024056
  请在汇款信息内完整填写您的单位名称,普通电汇24小时到账,加急电汇2小时到账。

  特此通知。
  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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