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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6  来源: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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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减少废票率,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自2014年9月1日起, 我中心各直属客服网点“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换”。请用户在开发票时认真核对发票信息,并将发票妥善保管。

                           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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