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2月26日全国14省市高速公路ETC联网运行以来,联网区域内累计非现金交易总量约3.8亿辆次,其中跨省清分交易量近5700万辆次。到2015年底,高速公路ETC将实现除海南、西藏两省(自治区)以外的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联网收费,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吉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广西和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将陆续并入全国ETC网络联网运行。
从5月15日开始,行驶在浙江省内高速公路的车辆,使用ETC将和使用通行卡现金缴费一样,按照车辆实际行驶路径收费。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使用ETC走高速公路,一定要遵守"一车一标签一卡"的规定,确保车辆上只安装一套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否则可能会导致重复扣取通行费、影响ETC车道正常通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