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郑琳昨天向记者介绍,根据交通部安排,今年全国将新增15省市高速路联网,今年年底将实现全国29省份ETC联网。联网以后,粤通卡将实现全国通,其他省的高速通行卡也可以在广东境内使用。
2014年3月,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决定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期分批、有步骤地推进全国ETC联网工作。2014年12月26日,第一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陕西14个省市成功实现联网运行。根据交通运输部部署,今年将新增河南、湖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吉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广西、新疆15个省市区联网,实现全国29个省份ETC基本联网。其中,广东、河南、湖北、贵州4省是2015年第一批联网的省份,计划于6月底前接入全国ETC联网。
广东纳入全国ETC联网后, 广东省已安装了ETC电子标签的车辆除了可以在我省高速公路上不停车通行ETC车道之外,还可在全国其他已联网省份的高速公路ETC车道不停车缴费快速通行;持有其他已联网省份的ETC通行卡并安装了电子标签的车辆也可在我省高速公路ETC车道不停车通行,真正实现一卡在手全国通行。
车型分类调整 收费有升有降
客车
车型分类调整后,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收费金额也相应“有升有降”:
上升的有:
● 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座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
● 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
下调的有:
● 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
● 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 对上调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仍按三类车收费。
货 车
从现行物理参数车型分类来看,二、三类货车收费水平下降,一、四、五类货车收费水平上升。经抽取样本测算,一、四、五类车分别上升3.3%、15.7%、12.1%,二、三类车则分别下降11.4%、10.8%,收费水平总体下降1.7%。
据悉,广东现行的高速公路收费车型是以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于2003年起实施。而2003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按照行驶证核定的座位(吨)数进行分类。广东纳入全国ETC联网工作的同时,广东车型分类将统一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