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普及,其便捷、高效通行优势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司乘人员选择办理ETC装置。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利用假证、套牌等方式欺骗ETC办理机关。
8月19日,龙江交通哈大分公司稽查部在开展例行稽查工作时发现,从扎赉特旗至哈尔滨的一台牌号为蒙F24467的红色金龙客车在大耿家收费站出口ETC车道缴费时按三型客车标准(20—39座)缴费,稽查工作人员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判断,此类金龙客车应按四型客车标准(40座以上客车)缴费,有逃费嫌疑。便立即与省交警总队高路支队哈大大队和省ECT服务中心联系,通过调取车辆信息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为55人,但在办理ECT业务时提供核定载客39人的假行车证。经调查,该车从7月28日至9月5日期间,共通行ETC车道33次,累计逃费金额1,551元。
哈大分公司稽查部立即向省交警总队高路支队哈大大队报案,并于9月7日在大耿家收费站出口成功查获该车辆。这也是我公司开通ETC车道收费以来,首次查获利用ETC类型差异逃费的车辆。龙江交通哈大分公司稽查部门依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45条相关规定对该车进行了处理,补缴车辆通行费33,396元。
龙江交通哈大分公司还将继续与省交警总队高路支队哈大大队联勤联动,持续有效地开展收费环境整治工作。